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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协、教育局,雄安新区党群工作部、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
第37届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活动于2023年1月启动,2023年5月举办终评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内容
(一)活动主题
创新·体验·成长。
(二)活动内容
1.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由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竞赛组成。
2.评比展示类比赛:由青少年科技创意比赛、优秀科技实践活动比赛、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青少年科学影像比赛组成。
3.在终评展示期间设有科技辅导员论坛、科技教育论坛和科学家精神宣讲等内容。
二、评审标准与奖项设置
1.评审标准。严格依照全国和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及评审标准实施。
2.奖项设置。本届大赛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作品、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作品、青少年科技创意作品、优秀科技实践活动、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青少年科学影像等项目设等级奖(一、二、三等奖),另设有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奖、十佳科技辅导员奖、优秀组织单位奖。
三、评奖程序
1.大赛组委会对上报作品进行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各类作品将提交大赛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分初评、终评两个阶段完成。
2.通过初评的优秀作品将参加终评和展示,参加十佳科技辅导员评选的选手还需要参加论坛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终评展示期间将对科技创新成果竞赛选手进行知识问辩及综合素质考察测评,问辩成绩及测评结果作为评审参考主要依据。
3.省级终评结束后,大赛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组委会分配给我省的名额,择优推荐青少年科技创新成果作品和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作品参加第37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
四、申报方式和要求
1.报送作品必须是参加了当地竞赛和评比活动,并经市级组织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的作品。各市必须按照通知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和有关要求报送作品。申报时,小学、初中作品名额不足可以占用高中作品名额,但高中作品不得占用小学、初中作品名额。
2.本届大赛所有参赛项目、十佳科技辅导员、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和优秀组织单位的申报均采取网络申报的形式,申报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4月2日。3月10日,市级创新大赛管理员登陆http://hebei.xiaoxiaotong.org查看项目申报授权号,并将授权号发给本市符合资格的申报者。
申报者需在http://hebei.xiaoxiaotong.org注册登录,并使用授权号在线填报项目,按要求上传申报资料;完整填报和上传所有资料后,在线打印申报书,按要求签字(申报书每一页均需申报者签字)、盖章;扫描申报书并上传,确认完成申报。
3.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作品在申报前,申报者、指导教师、家长及学生所在学校须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并按要求扫描上传至申报系统。
4.所有申报项目须认真填写申报书(网上申报自动生成)和上传所需附件,并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网上申报完成后,少年儿童科学幻想画需同时报送原始纸质作品,并将申报书按要求贴于作品背面左上角。2023年4月7日前由市级组织单位统一报送至大赛组委会,逾期不予受理。
5.大赛十佳科技辅导员奖由参加科技辅导员科技教育创新成果作品申报的科技辅导员自愿申报,大赛优秀组织单位奖和十佳科技教育创新学校奖,由各市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及分配名额(见附件1)推荐组织工作突出的市级以下(含市级)单位(限科协和教育部门)和科技教育创新业绩突出的学校进行申报。
五、有关要求
1.各市科协、教育局要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和科技辅导员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活动水平及作品质量,使更多的青少年和科技辅导员参与到活动中来。
2.市级竞赛可以参照全国及河北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规则和本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市级竞赛的评审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竞赛的公平、公正、公开。
3.活动要注重青少年科学探究和创新实践基本能力的培养;倡导青少年主动进行研究性学习,主动探究身边的科学问题;鼓励和挖掘青少年中质朴的原始创新意识。科技辅导员的科技教育创新成果,要注重原始创新和科教制作的探究与发明。
4.科技创新成果竞赛作品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3。
5.评比展示类作品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4。
6.申报网络于2023年3月11日9:00开启,4月2日24:00点关闭,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项目的填报、上传、提交和审核等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 燕 陈旭军 郭 璐
联系电话:0311—86046374
电子信箱:3633474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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