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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 根据佛山市招生办文件,学校成立了由区招生办负责人、校级领导班子成员、校各级行政、科级组长、骨干教师、技术人员等组成的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评价实施工作小组及过程监察小组。自主招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综合评价结果择优录取,顺德区教育局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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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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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报名
(一)报名对象 符合2023年佛山市中考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本市户籍的普通借读生、在我市初中学校就读以及在外地就读返回我市参加中考的学生等)。
(二)报名条件 身心健康、志向远大、追求卓越,具有创新潜质、开拓精神和责任意识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
报
名时间: 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8 日
(四)报名方式: 报考顺德一中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的学生,需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http://zsks.edu.foshan.gov.cn)进行顺德一中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报名登记,报考学校选择佛山市顺德区第一中学。学生需根据我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要求上传资料并点击“确认”按钮。学生提交“确认”后不得取消或更改所选报学校,逾时未提交“确认”的报名信息无效。 网上报名需提前准备学生小一寸彩色证件照片,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个人学业成绩证明照片(含初三联考、区统考或其他能够证明成绩优秀的材料),学生获得的各级别数理类学科竞赛、科技类展评活动、发明创造、小课题研究、个人突出特长、个人综合荣誉等获奖荣誉证书照片证明材料。以上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清晰、完整,且原件待学校通知时再提交核查。
(五)报名审核: 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 日。 1、学校将对报名学生资料进行全面审核,综合评定筛选出最终参加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的学生名单,并确认“审核通过”。 2、学校将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参加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的学生名单,学生亦可登陆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查看自主招生报名资格审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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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
(一)志愿填报
根据佛山市教育局文件,考生只有参加自主招生报名并且报名资格已审核通过,才能获得自主招生的志愿填报资格。有志于报读顺德一中卓越班的学生须按全市统一时间填报我校的自主招生志愿并参加佛山市中考,考生在提前批次自主招生志愿栏目只能填报顺德一中,不能多报或兼报。自主招生志愿单列安排在提前批第一层,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批次(层次)志愿录取;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继续按考生志愿表参与投档,不影响后续批次录取。
(二)综合评价
时间:中考结束后进行(以佛山市教育局通知为准)
地点: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大良南国东路)
凭证:学生个人身份证和入场证(入场证届时可在学校微信公众号查询系统下载打印)
具体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科目、分值占比及时间安排:
范围:初中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五个学科内容,侧重评价初中阶段各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核心素养及其创新潜质。自主招生综合评价总分为490分,学科占比为:语文素养约25%,数学思维约30 %,外语能力约20%,理化素质约25%(物理和化学的比例为7:3)。
查询:我校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结果将在中考结束后5天内对考生公布,届时学生可登陆我校微信公众号查询系统,查询个人的综合评价结果,如对结果有疑问可申请复核。经核验无误后,学校将在中考结束后7天内将全体考生评价结果上传到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统。
(三)投档录取
1、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综合评价,并同时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佛山市招生办参照考生中考成绩,根据考生志愿、综合表现评定档案及自主招生综合评价结果,予以投档录取。
(1)录取学生综合表现评定须达到B等级(含B等级)以上。
(2)我校属于“双高”数理类3所招生学校之一。根据有效填报我校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绩(不含加分)平均分下调60分的细则,划定我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线;符合控制线上考生按我校综合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录取前100名。若我校招生计划数末名有两人或以上考生综合评价结果相同,则采用“佛山市中招录取同分比较原则”优先者录取;未能达到最低控制线的考生不予录取,参加后续批次录取。
2、学校未完成的自主招生计划自动收回,转为我校普通生计划在后续批次招生录取。录取结果将由我校予以公布。我校将通过学校网站、学校微信公众号等公布拟录取名单。
3、学生被我校录取后,其收费标准根据相关文件进行收费,学杂费1219元/学期,住宿费1100元/学期。持《广东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免收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家庭困难的学生提出申请后经审核可享受顺德一中爱心基金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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