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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项目与对象
1.在科学技术(含信息技术)、文学创作方面(以下简称为科创人文类)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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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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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范围
2024年靖江市应届初中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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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应届初中毕业生,凡在初中阶段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之一者,即具备特长生自主招生报名资格,报名时只能选报一个项目。
(一)科创人文类特长生(具体项目见附件1)
1.获得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生竞赛活动项目省级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含)以上;参加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成绩达江苏省一等奖以上。
2.获得泰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及市长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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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及审核方法
1.报名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直接到学校校务办报名。考生报名时,需携带《2024年靖江市初中学业水平体育考试、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准考证》(遗失者可携带小2寸照片两张至靖江市招办补领)、科创人文类有关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相关体育艺术类比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相关体育比赛成绩证明(主力队员须提供比赛秩序册及教练员签字证明,并加盖所在学校公章)、运动员等级证书、近期正面免冠小2寸彩色照片两张、《2024年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拟招收特长生申报表》(见附件3)、《2024年靖江市普通高中特长生承诺书》(见附件4)。
注:考生所提供的获奖证书中的印章须与主办单位一致,否则不予认可。
2.报名时间:4月16日—4月17日上午8:00—10:30,下午2:30—4:3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至善楼7楼校务办
4.报名审核及公示:学校先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学生申报表、获奖证书、承诺书、汇总表等申报材料上报靖江市教育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在靖江市教育局网站、靖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学生所在学校门户网站、校内校务公开栏及所在班级同时公示5个工作日。
5.准考证发放:经审核通过的学生发放《2024年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特长生招生专项考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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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与地点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安排见准考证,如因天气原因无法组织考试,考试时间顺延。
2.考试地点: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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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项目与要求
1.科创人文类
(1)科学技术
①科学素养考试(100分)
笔试。考试内容为数学、物理、化学、技术科学等知识。
②科技特长考试(50分)
面试。现场问答,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以作品获奖的学生须以PPT形式介绍获奖作品以及相关工作进展,并根据提供的实验材料现场制作作品。计算机特长类须上机考试。
(2)文学创作
①文学素养考试(100分)
笔试。限时作文一篇。
②文学特长考试(50分)
面试。学生介绍自己的兴趣爱好、获奖或发表的作品的情况,面试老师现场提问,考查学生的综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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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公示及签约
1.成绩公示:特长专项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达到90分且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规定的考生为我校特长考试合格考生。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上报靖江市教育局审核通过后,在靖江教育局网站、政府门户网站和考生所在学校门户网站、校内公开栏及所在班级同时公示特长考试合格考生名单5个工作日。
2.签约:考生成绩公示期结束后,学校将通知特长考试合格考生及家长到校签订特长生培养协议。不按规定时间签订培养协议的考生作自动弃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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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办法
1.根据《2024年泰州市普通高中特长生自主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每位特长生只能报考1所高中学校。考生须参加全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成绩原则上体育类不得低于我校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的90%,其余不得低于我校非指标生录取分数的95%且不得低于我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线。报考“5621”计划项目学校的学生运动员,获得省届运会前8名、省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前6名(集体项目中的主力队员)的学生运动员,可适当降低中考成绩要求,但不低于中考成绩总分的50%;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运动员称号的学生运动员或省届运会前三名、省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第一名、全国体育行政部门计划内年度比赛及以上比赛前六名的学生运动员(集体项目和团体比赛仅指主力队员)(以上获奖或证书项目须与我校招生项目一致),可适当降低中考成绩要求,但不低于中考成绩总分的30%。
2.特长生提前录取,未在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影响以后批次的录取。
3. 考试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签订了特长生培养协议的考生,将由靖江市教育局审核后报泰州市教育局。泰州市招办依据我校招生计划,对中考成绩、专项考试成绩达到报考我校要求,并且填报我校特长生志愿的考生,按照我校特长生录取办法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录取时,按专业考试成绩、中考成绩之和排序,并按类别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4.泰州市招办公布特长生录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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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1.凡在特长生招生报名及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的考生,包括冒名顶替、造材料骗取报名资格等情况,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录取资格,同时通报上级招生考试机构做进一步处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凡经特长生途径录取的学生,在校期间应承担训练、比赛、演出及文化学习等权利和义务。学校将创造条件为特长生专业培训提供帮助,保证特长生专业训练与文化课学习两不误,凡学生参加展演、竞赛等原因影响文化课时,由学校统筹安排好学生补课。特长生经学校录取后,不得违反培养协议要求变更培养方向,否则按照相关协议依据中考原始总分及中考志愿作转学处理。
3.为强化监督管理,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工作,确保特长生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我校成立特长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4.我校特长生招生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5.我校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
6.以上各条款的相关解释权归靖江市第一高级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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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
0523-89165308、89165306, 夏老师、刘老师。
2.校园网:
http://www.jjyzedu.com/。
3.学校公众号:jingjiangyi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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