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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促进高等学校入学机会公平,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3年重点高校招生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4号),经研究,学校2023年继续实行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计划200名左右。
一、报名条件
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只针对考生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指定的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内的农村学生进行。
报名考生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不息,且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3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报名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17日10:00至4月26日00: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2023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中学负责人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申请表样表及相关说明见附件一。
2.考生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户口本样例及相关说明见附件二。
3.往届生还需提交承诺书,承诺书须考生本人手写并签名。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或不全者,报名无效。
三、审核及录取办法
1.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2.公示无异议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在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后,按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有关规定填报我校“自强计划”(有的省份称为农村专项计划或高校专项计划)志愿,我校将从高考投档分数达到生源省份一本线的考生中,依据公布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高考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为考生分配专业。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四、有关说明
1.根据《通知》要求,从2023年高考招生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作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资格、高考资格、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若发现中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将把有关事实通报中学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五、监督机制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工作。
六、咨询方式
武汉大学招生办公室
办公地点:武汉大学本科生院楼南205、206室
咨询电话:027-6875 4231(工作时间)
网址:https://aoff.whu.edu.cn/
邮箱:wdzsb@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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